(五)資格復審(現(xiàn)場確認):面試前,學校依照發(fā)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據(jù)公布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考生的資格條件以資格復審為準。因個人棄權、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等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排名自動順延至下一位考生??忌鷳鐚嵦峁┮韵虏牧弦环荩?/div>
3.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備案表的,應提交個人承諾書(附件4)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div>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先提交個人承諾書(附件5),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體檢人選名單公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擔任一學年及以上學生干部證明、2年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驗證明、與報考專業(yè)一致或相關的職稱證書或聘任文件等)。
考生應攜帶以上所列材料清單原件參加資格復審,并完整提供一套原件的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工作人員。未能如實和按時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參加面試。
五、考試
(一)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如果達不到3:1的,采取以下處理辦法:一是取消本崗位招聘;二是減少招聘人數(shù);三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處理辦法根據(jù)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在福建考試報名網、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網頁公布。
(二)考試形式
1.序號01-06專任教師崗位??荚嚥扇∶嬖嚨姆绞剑饕獪y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思想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若“面試”成績并列的,符合優(yōu)先條件的人員成績排名靠前;若均符合優(yōu)先條件,則加試一場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C嬖嚭细窬€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70分的,不予以錄用。
2.序號07-10輔導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與輔導員能力測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筆試、面試分數(shù)分別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綜合總分為綜合成績。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成績排名以面試成績?yōu)闇?;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C嬖嚭细窬€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70分的,不予以錄用。
3.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考試報名網、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網站?!?/div>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做好本人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備考期間應加強自我健康監(jiān)測,減少聚集和流動,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做好個人健康防護,并提前準備好核驗材料。
(二)現(xiàn)場確認與考試等需入校環(huán)節(jié)只允許考生本人進入,車輛和隨行人員不得進入學校,考生僅允許從南門進入學校。入校時需出示有關材料,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有發(fā)熱等特殊情況的考生應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參加備用考場考試。
(三)考生進入考點需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核驗外),面試結束后佩戴好口罩及時離場,校外考生不得在校內逗留。
(四)在考試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經醫(yī)務人員研判后,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考場考試;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七、考核和體檢
(一)根據(jù)綜合(面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考核、體檢人選名單在福建考試報名網、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網頁上公布,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現(xiàn)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
(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核、體檢等情況,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網頁上公示7個工作日。
九、工作待遇及服務要求
(一)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關系由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委托中國海峽人才市場代理。
(二)錄用人員薪資標準按照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辦理“五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
(四)錄用人員應服從學院工作安排。
十、其他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干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三)應聘者參加考試往返交通費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四)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3787302。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林老師、蔡老師(人事處),林老師、周老師(學生處)地址:福州市倉山區(qū)上下店路15號
郵編:350002
電話:0591-83747312(人事處)、0591-86393437(學生處)
附件:
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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