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平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南平市第二看守所男性勤務輔警5名,工作地點為建陽區(qū)。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文字能力、熟悉辦公軟件的優(yōu)先。
4、南平市戶籍,勤務輔警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8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5、退役軍人、黨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①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②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③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④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⑥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不合格的;
⑦目前已在南平市公安局工作的輔警;
⑧曾在南平市公安局工作的輔警,因個人原因辭職的,辭職后兩年之內(nèi)不能報考;
⑨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⑩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以上與工作經(jīng)歷、學歷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23年2月28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
延平報名地址:延平區(qū)解放路98號恒立大廈5樓福建省南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聯(lián)系電話:0599-8861391,聯(lián)系人:李經(jīng)理。
建陽報名地址:建陽區(qū)潭城街道二樓福建省南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建陽分公司;聯(lián)系電話:0599-5828020,聯(lián)系人:周經(jīng)理。
3、報名注意事項:報名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南平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遞交材料時報考者應提供:
①報名表(粘貼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②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及復印件。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原則上由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有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包含法律基礎知識、基本常識以及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復習資料可參考輔警招聘考試相關教材。
(三)面試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原件材料復審。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共100分。
(四)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閩人發(fā)[2011]134號)執(zhí)行。考生憑身份證參加測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考察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在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都合格的人員中,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guī)定《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除當日和當場復檢項目外,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2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復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六)聘用和遞補
考試成績、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報考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聘用手續(xù)。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但未被錄用的人員其成績兩年內(nèi)有效,并作為今后招聘輔警人員的后備人選,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同意后擇優(yōu)錄用。
四、工作職責與工資待遇
(一)工作職責
勤務輔警負責協(xié)助公安機關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他勤務活動。
(二)人員身份及工資待遇
1、人員身份:勤務輔警人員身份為編外合同聘用制人員。被聘用人員與南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崗位根據(jù)需要統(tǒng)一安排確定,報考人員必須服從安排,不服從者不予以聘用。
2、工資及福利待遇。
南平市第二看守所勤務輔警待遇年均約5萬元,其中個人年均收入約3.7萬元(含“五險一金”需個人繳交部分),單位繳交醫(yī)社保、公積金等年均合計約1.3萬元。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報考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2、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手機暢通。
3、駐局紀檢組將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并全程受理投訴舉報,電話:0599-8862039。
4、未盡事宜由南平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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