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5 名文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熱愛工作,樂于奉獻; 具備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溝通能力及相關專業(yè)知識;能勝任崗位工作,保守工作秘密,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在 40 周歲以下。 4、本市戶籍人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公職或被政法機關辭退的;(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且仍在影響期內(nèi)的;(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且仍在限制期內(nèi)的;(5)其他不宜擔任文員情形的。 7、具備招聘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能力要求。詳見《浦東新區(qū)司法局 2023 年文員公開招聘簡章》。
二、招聘程序
1、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10:00 至 9月 1日 16:00 登錄“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公共人力資源招聘平臺”(https://ggzp.pudong.gov.cn/,以下簡稱“平臺”)進行報名。報名須使用上海隨申辦市民云賬戶密碼或掃碼登錄。報名時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夠,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內(nèi)、寬度 75 至 150 像素內(nèi),大小 500KB 以下)。報考人員根據(jù)自身情況,選報符合條件的崗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在線提交后,報考信息自動鎖定,不得更改。
特別告知:(1)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依據(jù)公告和簡章中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信息、資料等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發(fā)現(xiàn)與事實不符,報考無效。(2)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須確保能及時聯(lián)系到本人。 (3)報名階段不進行資格審查,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責任自負。(4)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咨詢確認。
2、筆試確認時間。
請報考人員務必于 2023 年 9 月 4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6:00 登錄報名平臺完成筆試確認,完成筆試確認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
3、筆試。
2023 年 9 月 14 日 10:00 至 9 月 16 日 12:00,完成筆試確認的考生登錄報名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驗》。
4、筆試成績查詢。2023 年 9 月 25 日 10:00 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平臺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本招聘項目全體考生平均分。
5、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以崗位招聘數(shù)和面試人數(shù) 1:3 比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由筆試成績排名其后的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6、面試。面試由招聘單位通知并組織實施,未進入面試的不再通知。面試成績查詢時間由招聘單位通知。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 40%、面試成績 60%計算。
7、體檢和考察。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數(shù) 1:1 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因綜合成績并列超出 1:1 比例,則對末位并列人員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面試成績也并列,招聘單位可組織加試,或在有空缺額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數(shù)。面試成績低于 60 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如報考人員未通過體檢、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動放棄,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8、公示。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臺公示 5 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9、辦理聘用手續(xù)。文員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
三、其他事項
1、關于年齡要求:40 周歲以下,是指 1983 年 8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關于工齡要求:工作年限 3 年,指 2020 年 8 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以社保繳納記錄為準)。
四、招聘咨詢與監(jiān)督
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崗位條件、資格審查、體檢等相關內(nèi)容,請聯(lián)系招聘單位。考務咨詢電話: 38583393 監(jiān)督電話:38583427。
附件: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司法 2023 年文員公開招聘簡章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司法局
2023 年 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