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2024年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計劃詳見《2024年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招聘方式、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要求和說明等。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符合計劃表中條件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
2.在2024年5月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方式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3.本縣國有企業(yè)正式在編人員、現(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4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的);學歷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yè)證書、職稱/專業(yè)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5月1日止,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一般應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不能按期取得相應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合同制員工招聘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應聘:
(1)刑滿釋放的或在刑事處罰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辭退、開除的;
(4)與原單位有勞動糾紛的;
(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3.鑒于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將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考錄相應環(huán)節(jié)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存在不宜錄用情形的人員,不宜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郵箱報名及繳費確認方式。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公告→現(xiàn)場/郵箱報名→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事項
1.現(xiàn)場報名
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5月18日8:30時起至17:00時止。
現(xiàn)場報名地點:浦江縣中山北路169號一樓大廳
2.應聘材料
應聘人員應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供以下應聘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證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榮譽證書等材料相關原件和復印件;
(2)2024年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合同制員工招聘報名表(附件2);
(3)社保參保材料或原單位認可并開具的相關崗位工作資歷、任職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2024年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4)。
3.郵箱報名
郵箱報名時間:2024年5月15日8:30時起至2024年5月18日17:00時止,具體時間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應聘人員請對照崗位招聘條件下載應聘報名表,并準備以下材料的電子文檔(PDF文件或掃描件均可,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①填寫完整真實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由本人簽字;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明;③有相關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職務)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榮譽證書的,一并提供;④社保參保材料或原單位認可并開具的相關崗位工作資歷、任職相關材料;⑤2024年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4)。
以上材料請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整理成壓縮文件的視為無效報名),以“姓名+應聘職位”命名,發(fā)送至各招聘單位郵箱:
國投集團pjgtjt@163.com;城投集團pjxctjt@163.com;
交通集團pjxjtjt@163.com;社發(fā)集團pjsfjt169@163.com;
產(chǎn)投集團pjgz2007@163.com。
4.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2)根據(jù)實際報名崗位所需材料進行遞交或者郵箱上傳,報名材料不齊全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二)資格初審
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視為無效報名。報名當日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不接受資格初審。
(三)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需繳納考試費50元,現(xiàn)場報名的考生需當場繳費,郵箱報名的考生需在2024年5月19日10:00前完成繳費(請關注投送資料的郵箱信息)。通過資格初審不繳費的,視作放棄筆試資格。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收考試費,請以上報考人員于繳費時間內向浦江縣豐安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中山大廈1001室)提供相關資料。逾期不提供的,視作非貧困家庭報考人員。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浦江人才網(wǎng)、豐安人力公眾號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公布取消崗位之日(含)起2日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后,確定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領取信息請關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浦江人才網(wǎng)、豐安人力公眾號。符合筆試條件人員應于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同自動棄權。
(五)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社發(fā)集團講解員崗位除外)。
社發(fā)集團講解員崗位設置筆試履歷加分:筆試成績=卷面分+履歷分(履歷分評分標準:持有初級導游證書加2分,持有中級導游證的加5分,持有高級導游證書的加10分,持有多個多類證書的,只記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視情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基礎上,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按照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人數(shù)與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shù)確定。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面試實施24小時前,若入圍面試人員本人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根據(jù)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依據(jù)不同崗位,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或專業(yè)化面試方式進行(詳細內容見附件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名額出現(xiàn)1:1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總成績計算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除社發(fā)集團講解員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div>
2.社發(fā)集團講解員崗位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總成績。
3.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八)體檢、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實施前,國家或浙江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聘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察辦法工作相關辦法進行,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九)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十)人員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同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公示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確定是否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三)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準考證領取信息、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浦江人才網(wǎng)、豐安人力公眾號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查詢。
(四)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研究生專業(yè)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組織方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指導與監(jiān)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紀律和制度,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次公開招聘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應聘人員對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浦江縣豐安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lián)系電話:0579-84183215;監(jiān)督電話:0579-84107240。
如對各崗位要求有異議者,請聯(lián)系各招聘單位:
國投集團0579-83308290;城投集團0579-89393186;
交通集團0579-89391603;社發(fā)集團0579-89390796;
產(chǎn)投集團0579-84157628。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七)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中填寫常用的郵件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用人單位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通訊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若對招聘崗位有任何異議,請聯(lián)系具體招聘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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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