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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發(fā)改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特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5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招聘崗位
| 人數(shù)
| 專業(yè)
| 學歷
| 年齡
| 備注
| 市前期辦綜合管理崗
| 2
| 文史哲大類、
法學大類
| 本科及以上
| 35歲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 市投融資服務中心專業(yè)技術崗
| 3
| 經濟和管理學大類、工學大類
| 本科及以上
| 35歲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 三、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專業(yè)技能,能熟練運用辦公軟件。
4.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軍隊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年7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招聘、錄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含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本次公告在湘潭市人事考試網、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湖南招考網發(fā)布。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的相關信息在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相關公示與通知,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一)報名辦法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于2020年7月20日9∶00至2020年7月24日17∶00登陸湖南招考網(http://www.hnzkw.xyz)、湘潭市人事考試網、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確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如上傳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資料、提供的資料與本人實際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錄資格。
(二)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含1:3),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筆試時間定為8月1日上午8:3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總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80分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
(三)資格初審
1.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按招聘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在面試之前,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2.因出現(xiàn)資格審查不合格人選而造成進入面試人數(shù)未達最低開考比例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資格審查對象須本人憑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如材料和證件無法認定、或不齊全等情形將視為資格審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如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資格不符合,取消資格。
(四)面試
資格初審通過后,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按招聘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總分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
(五)體檢
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數(shù)為基數(shù),按1:1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由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國家人社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含資格復審)
側重考察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拒絕或不配合考察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在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經公示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人員管理
1.合同管理。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合同一簽期限為三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續(xù)簽。
2.薪酬管理。工資標準由職級工資、工齡工資和績效獎勵組成,具體標準由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另行確定,年收入約為5萬元—12萬元。按政策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六、聯(lián)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將及時在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人事信息欄進行公布。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31)58570177、18975283846、18711340701
本公告由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湘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7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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