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十七期警務輔助人員20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等詳見《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第17期)》(詳見附件1)。 二、工作職責 參與公安機關執(zhí)法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協(xié)助民警開展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社區(qū)入戶走訪、窗口引導、110接處警、設備系統(tǒng)維護、后勤綜合服務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xié)助開展的工作等。 監(jiān)管場所輔警主要為監(jiān)控、看護違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xié)助開展的工作等。工作時間根據(jù)任務安排而定,需輪值夜班及周末班。執(zhí)行看護任務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 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警務輔助人員須服從公安機關統(tǒng)一分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為福建省戶籍人口。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各崗位年齡要求按照崗位表要求執(zhí)行。其中: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在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間出生);40周歲及以下(即在1979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4.學歷要求按照崗位表要求執(zhí)行。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8.從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根據(jù)人員學歷和崗位層級的不同,全年工資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間不等(含季度、年度績效獎金及各類津補貼等),另依法依規(guī)為其繳交單位及個人“五險一金”。工資標準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執(zhí)行,并將隨著經濟的增長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資待遇。配發(fā)統(tǒng)一制式服裝。 監(jiān)管場所輔警執(zhí)行特殊看護任務工作期間,提供食宿,并另行享受執(zhí)勤補貼60元/天。 五、招聘程序 經報名篩選、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公示后,簽訂勞務合同。各環(huán)節(jié)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xù)通知為準,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不再更改。 報名時間:202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 報考第11崗位: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鼓樓區(qū)福新路230號),咨詢電話:0591-87664066; 報考第12崗位: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臺江區(qū)大同路14號)咨詢電話:0591-63193239; 報考第13崗位: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倉山區(qū)朝陽路30號),咨詢電話:0591-83463996; 報考第14崗位: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新店鎮(zhèn)西園村坑頭698號),咨詢電話:0591-88538022; 報考第15崗位: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區(qū))分局(閩侯縣上街鎮(zhèn)廣賢路8號),咨詢電話:0591-23537689; 報考第16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特勤大隊(晉安區(qū)前橫路30號),咨詢電話:0591-87027960; 報考第17-18崗位: 鼓樓區(qū)法海路26號 (原市婦女兒童培訓中心一樓大廳,公交格致中學站旁),咨詢電話:0591-87026979。 七、報名方式 請考生本人至現(xiàn)場報名,并提前下載注冊“閩政通”APP,申領本人“八閩健康碼”(申領流程詳見附件3)。報名當天必須佩戴好口罩,健康碼為綠色的人員方可報名。報名時,考生應攜帶下列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供資格審核: (1)二代身份證; (2)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 (3)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各崗位的,須提供本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上網(wǎng)查詢并打印本人學歷信息表,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選擇在線打印)。注冊備案表上需生成在線驗證碼(網(wǎng)頁截圖打印無效)。個人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效。 (4)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資格證書、駕駛證等各類技能證書; (6)民警配偶及子女報名的,應提供關系人的在職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士兵報名的,應提供退役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7)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張; (8)填寫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表格須用A4紙單面打印,填寫內容須電腦打印,“報名人簽名”欄目由報名人員親筆簽名。考生應下載本期公告中的報名登記表前往報名; (9)應聘者可自行選擇另附個人簡歷等相關材料。 八、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考生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2)報名初審環(huán)節(jié)結束后,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若發(fā)現(xiàn)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xù)通知為準。 (3)準考證作為參加各環(huán)節(jié)考試的重要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不再補辦。 (4)考生進入體檢、政審、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提出放棄等情況的,兩年內不得報考福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 (5)考生提交的各項材料,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6)福州公安公眾服務網(wǎng)(http://www.fzga.gov.cn/)是發(fā)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通訊暢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第17期).xls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6月10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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