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警力資源配置,充分利用社會優(yōu)質人力資源加強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機關行政效能,景洪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嫦蛏鐣_招考,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職位 本次共招聘46人。(其中勤務輔警33人、文職輔警13人)詳見《景洪市公安局2020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附件1)。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 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 文職輔警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執(zhí)法崗輔警要求高中以上學歷。 5. 截止報考之日,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6. 西雙版納州戶籍。 7.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相關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 、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 1. 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嚴禁代報。 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7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點:景洪市公安局大樓一樓(景洪市清泉路12號)。 2.提供材料如下: (1)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交以上證件及材料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 (3)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請自備口罩和健康二維碼。 (二)資格審查 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按下列程序進行。 1.畢業(yè)證書、戶籍審查; 2.身體條件審查:對報名者進行身高、體重、紋身審查,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男子:縱跳摸高、往返跑4×10、1000米,女子:縱跳摸高、800米、往返跑4×10。合格者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主要測試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和寫作,不發(fā)放學習資料。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邏輯思維能力、處理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并按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計算結果帶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同等條件下,貧困人口優(yōu)先錄用。 (五)體檢和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的人選。 1.體檢 (1)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患有重特大疾病及傳染性疾病的不得錄取;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2)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論一經(jīng)作出,不再進行復檢。 (3)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和政審 本次招聘輔警的考察和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根據(jù)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西雙版納人力資源市場網(wǎng)(www.xsbnhr.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公安機關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五、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個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景洪市公安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 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重要提示 (一)《景洪市公安局2020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在西雙版納人力資源市場網(wǎng)(www.xsbnhr.com)。 (二)參加景洪市公安局招聘輔警人員考試的考生應保持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lián)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并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本公告由景洪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691-2168031 景洪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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