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精神,現(xiàn)就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2021年度駐院特邀調解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1選任名額 共計選任駐院特邀調解員3名。 2選任條件 (一)擔任駐院特邀調解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齡在45歲以下; 4.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熟練掌握WORD等辦公軟件; 6.戶籍所在地為吳忠市利通區(qū);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在工作時間常駐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從事調解工作,接受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選任駐院特邀調解員: 1.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yè)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5.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3選任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駐院特邀調解員選任工作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個人申請方式進行選任。個人申請擔任駐院特邀調解員的,應當于2021年2月26日之前向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書面材料,并填寫《駐院特邀調解員申請表》。 (二)資格審査。由我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人選。由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中確定駐院特邀調解員人選。 4試用期 經確定的駐院特邀調解員試用期為三個月。 5補助待遇 由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根據案件調解情況給予每案一定數(shù)額的補助。聯(lián)系咨詢電話:0953-2037831;0953-2037818。 特此公告 吳忠市利通區(qū)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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