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結合我區(qū)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21年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編外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編外合同教師17名,詳見《2021年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編外合同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yè)從業(yè)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fā)〔2019〕14號)、《教育行業(yè)從業(yè)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fā)〔2019〕15號)規(guī)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yè)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2.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1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3.2021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5日,其中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委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根據閩教師〔2021〕1號文件,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及筆試的疫情防控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區(qū)社會事業(yè)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考核階段時,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tài)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tài)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考試 (一)筆試 4月18日全省統(tǒng)一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折算百分制,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計算筆試成績。成績合格線為50分(即考生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下同),本次考試采取只筆試不面試方式進行,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及聘用對象。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區(qū)社會事業(yè)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選,開展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五、資格復審、體檢與考核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筆試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筆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剩瑳Q定資格復審對象。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在職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按筆試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首頁的“通知公告”欄發(fā)布。 (二)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部分體檢項目)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疾彀ê藢崍罂既藛T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核準后,由勞務派遣公司按有關規(guī)定與考生簽訂勞動合同后派到用人單位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符合條件的在職報考者,最遲于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體檢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將在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發(fā)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招聘工作在區(qū)紀檢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電話:0595-22353099,22351969。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社會事業(yè)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8987868。 點擊下載>>> 2021年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編外合同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社會事業(yè)局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公務員局 2021年3月15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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