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文件精神,茅箭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F(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崗位及資格條件 茅箭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擬公開招聘教師126名。招聘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見《2021年茅箭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關于相關證件截止時間要求:報名人員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取消相關資格。 持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可以報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詳見招聘教師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行政事業(yè)單位新進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尚在首個聘期內的(自聘期開始之日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被列入《黑名單及其國家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并限制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2021年度應屆畢業(yè)生);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之間凡存在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yè)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yè)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注冊報名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含填報個人信息(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在工作簡歷欄注明“一、編制類型:省招新機制教師或行政、事業(yè)單位人員;二、正式入編時間;三、原單位是否同意報考”等)、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進行。所有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注冊報名繳費。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7∶30。 2、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5日17∶3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如有疑問請咨詢招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詳見《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3、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17∶3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并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城鄉(xiāng)特困救助對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可憑有效證明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到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茅箭區(qū)武當路71號茅箭區(qū)政府院內,咨詢電話:0719-8791332)申請退費。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5、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5月20日9:00至5月29日9:00,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上述時間內,登錄茅箭新聞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解決(咨詢電話:0719-8791332)。 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huán)節(jié)均需持有筆試準考證(建議至少打印3份),請考生妥善保存。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填報虛假信息,或信息填寫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寬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網上報名確認后,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guī)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費用100元。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填報或提供虛假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資格等個人信息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視情況錄入誠信黑名單。 報名、繳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緊缺學科可放寬到1:2)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在茅箭新聞網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報考其他崗位,退還已繳報名費。 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請打印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建議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備資格復審使用。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考場安排等參加筆試)。 (三)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綜合知識,作文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政策性規(guī)定加分: 1、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截止2021年7月31日,對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十堰城區(qū)(茅箭區(qū)、張灣區(qū)、十堰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網格員(含原網格員身份的社區(qū)工作者)實行加分政策優(yōu)惠,折算前筆試成績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yōu)惠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和《加分申請表》(附件3)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到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當路71號茅箭區(qū)政府院內)辦理筆試加分手續(xù)。2021年在崗但還未考核的,持服務地“三支一扶”辦、團市委或網格管理監(jiān)管中心開具的證明前來審核。 2、已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十堰城區(qū)(茅箭區(qū)、張灣區(qū)、十堰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網格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如已享受加分政策,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再重復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 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五)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二代身份證以及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筆試結束后考生在茅箭新聞網查詢成績。 五、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A01-A04、B01-B10、C01崗位按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按1:2,超過1:2但未達到1:3的,超過1:2的部分全部進入資格復審),B11-B14崗位按1:5的比例(超過1:2但未達到1:5的,超過1:2的部分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下列資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1、第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教師崗位誠信承諾書》(附件2)。 2、按附件1“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3、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前應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同意報考、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等轉移手續(xù)的書面證明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對報考時隱瞞本人真實身份的,一經發(fā)現(xiàn),隨時取消相應應聘資格。 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經資格復審,若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面試人數未達到1:3(A01-A04、B01-B10、C01崗位,緊缺學科按1:2)、1:5(B11-B14崗位,緊缺學科按1:2)面試比例的,則應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結果,A01-A04、B01-B10、C01崗位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按1:2,超過1:2但未達到1:3的,超過1:2的部分全部進入面試),B11-B14崗位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超過1:2但未達到1:5的,超過1:2的部分全部進入面試)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面試對象)。面試公告發(fā)布后不再遞補。對一個崗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次招聘所有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采取講課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其中B09-B14崗位增加專業(yè)技能測試:講課100分,占面試成績50%;專業(yè)技能測試100分,占面試成績50%。 3、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茅箭新聞網發(fā)布。 4、考生參加面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 5、參加面試的考生應繳納面試費50元。 七、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采用百分制計算,A01-A04、B01-B08、C01崗位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B09-B14崗位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7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 八、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yī)院由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在具備體檢資格和條件的醫(yī)院中指定。 3、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y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xù)。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qū)教育局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信函考察、調閱考生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后辦理完成辭職或解聘手續(xù),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3、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疾熘?,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考察對象。 九、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通過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發(fā)布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擬聘人員未經用人單位同意不按要求報到上崗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忌谡衅腹ぷ鞲鳝h(huán)節(jié)須遵守現(xiàn)場防疫規(guī)定,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入考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在茅箭新聞網上下載打印《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經本人簽名確認,資格審查時提交給資格審查單位。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情況的。 (三)對偽造相關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人員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將提前在茅箭新聞網發(fā)布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十二、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1《2021年茅箭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中所列的內容,由茅箭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的所有考務信息均由茅箭新聞網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關事宜,考生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茅箭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股:0719-8686936 點擊下載>>> 1.2021年茅箭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十堰市茅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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