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進一步提升蘭考縣教師整體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強化師資力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jù)《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豫人社〔2015〕55號),經(jīng)蘭考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根據(jù)應聘崗位,擇優(yōu)聘用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蘭考縣高中教師崗位。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高中教師50名,具體崗位見《2021年蘭考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同時需具有與應聘崗位專業(yè)一致的高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或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同時需具有與應聘崗位專業(yè)一致的高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務處分,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4.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5.蘭考縣范圍內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 6.蘭考縣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7.國家和我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蘭考就業(yè)”和“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平臺上發(fā)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21年 7月29日至2021年7月31日(8:30-12:00,15:00-18:30)。 2.報名地點 蘭考縣教育體育局一樓學生資助大廳(蘭陽北路教育體育局北門)。 3.報名應提供資料 應聘者報名時需提交《2021年蘭考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可從“蘭考就業(yè)”微信公眾號下載)1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有效期內學歷認證報告、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經(jīng)工作人員初審驗證后,現(xiàn)場采集人像信息,并繳納考務費30元。 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更改其它崗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必須保證其應聘資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相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至少為2∶1,達不到此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于2021年8月3日(9:00-12:00,15:00-18:00)持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教育教學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政策法規(guī)3科。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在“蘭考就業(yè)”和“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根據(jù)面試名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日期之前,因應聘者被取消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因應聘者放棄面試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試缺額的,不再遞補。因個別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超過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shù),致使該崗位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本面試考場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蘭考就業(yè)”和“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公布。 (六)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jù)各崗位擬聘人數(shù)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擬聘人數(shù)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jīng)遞補后,體檢仍有缺額的,不再遞補。 體檢工作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支付。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考察階段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的可以遞補,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經(jī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全供事業(yè)編制管理,其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后在蘭考的服務期不能低于3年,3年內不準調動,相關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要求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崗后,發(fā)現(xiàn)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二)應聘者應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三)對應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四)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其它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培訓班及銷售的輔導培訓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無關,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責任,也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考試體檢通知、成績公布、擬聘人員公示等事宜,均通過“蘭考就業(yè)”和“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公示,請應聘者及時登陸查詢。 (三)本次公開招聘由蘭考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蘭考縣教育體育局。 咨詢電話:0371-26985489,26985831 監(jiān)督電話:0371—26968959 (報名咨詢請撥打咨詢電話,不要撥打監(jiān)督電話,投訴舉報請撥打監(jiān)督電話。) 附件1:2021年蘭考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1年蘭考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蘭考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7月20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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