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永春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
2018年泉州永春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春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招聘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2名,其中文職輔警19名,勤務輔警93名。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2018年永春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8年4月8日至2000年4月8日之間出生); 4.應聘勤務輔警崗位的人員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應聘文職輔警崗位的人員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 5.身心健康; 6.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①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②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③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④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⑤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⑥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⑦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確定人選、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班時間,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永春縣公安局政工室(601)、永春縣公安局一樓辦證中心戶政窗口;聯(lián)系電話:0595-23895115。 3.報名時需攜帶材料:報名表(報名者直接從附件下載),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張,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永春縣公安局政工室組織人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后通知符合報名條件者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應聘者對法律基礎知識、基本常識、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jù)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和考生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對象(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shù)確定。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未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體能測試。應聘勤務輔警崗位的,需參加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的人選按照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確定;應聘文職輔警崗位的,不必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測試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zhí)行,測試成績不合格者視為淘汰。 (四)體檢 根據(jù)各崗位招聘名額,在體能測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不需要參加體能測試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 (五)考察政審 由永春縣公安局政工室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政審不合格或政審存疑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不予錄用。 (六)確定人選 考察政審后,按照綜合成績高低確定擬聘用人選??偡窒嗤?,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優(yōu)先錄用下列人員: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崗位所需要專業(yè)資質或專業(yè)技能人員。 (七)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永春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www.fjyc.gov.cn)和永春公安信息網(wǎng)(公安內網(wǎng))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對未通過崗前培訓考核的人員,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1.對通過崗前培訓的人員予以聘用。聘用期間,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 2.對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可由永春縣公安局在相同職位條件或者符合崗位調劑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高低順序進行調劑補錄。 本通告由永春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p> 永春縣公安局 2018年4月4日 附件2:永春縣公安局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關于我們|王才網(wǎng) ( 晉ICP備11000463號-10 )
GMT+8, 2025-1-31 11:10 , Processed in 0.04944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來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