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地質工程學校于2008年經自治區(qū)教育廳批準設立,是一所由國有企業(yè)舉辦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校位于“產教一體” “全域銀川”、集聚現(xiàn)代產業(yè)的銀川蘇銀產業(yè)園園區(qū)內。學校專業(yè)設置立足寧夏“六優(yōu)六特六新”的產業(yè)布局,形成了以電氣工程為核心,涵蓋石油地質、能源與新能源、信息技術、社會服務等專業(yè)群的綜合性中等職業(yè)學校。為滿足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充實教師隊伍力量,結合學校實際,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面向社會、條件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6.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使用國外學歷學位應聘的須取得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均須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
7.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交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
3.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4.在校期間因學術造假、行為不端、舞弊等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受過處分處理的人員;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詳情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應聘者以應聘崗位+姓名+電話的標題形式將簡歷發(fā)送至nxdzgcxx_rsk@163.com,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19日8:00起至2024年6月23日18:00。
(二)資格審查:學校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條件及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筆試、面試(試講)
學校將通過短信方式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如未接到我校電話通知即為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筆試、面試(試講),具體時間及方式以通知為準。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工作由學校黨政辦公室組織,用人部門具體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經學校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五)公示聘用
按照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學校按程序錄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學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辦理手續(xù)。學校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的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在學校黨政辦公室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電話:0951-7661888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王老師
聯(lián)系電話:198951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