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進一步優(yōu)化沂水縣人才隊伍結構,根據(jù)省市青年人才引進要求,經研究,決定引進一批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一)引進崗位及數(shù)量 1.留學人員崗位10名。 2.碩士研究生崗位60名(縣直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30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20名、縣屬國有企業(yè)崗位10名)。 3.縣直學校碩士研究生崗位50名。 具體引進崗位、數(shù)量及專業(yè)要求詳見《2021年沂水縣青年人才引進崗位計劃》。 (二)引進范圍 未在山東省內就業(yè)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 (二)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應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人員應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學習成績優(yōu)良,具有與崗位相適的專業(yè)知識、能力。 (四)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其他條件。 (六)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tǒng)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zhí)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仍在影響期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3.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 4.委托培養(yǎng)、在職培養(yǎng)和定向培養(yǎng)的畢業(yè)生; 5.在讀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6.山東省內繳納過社保、有注冊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記錄信息的; 7.引進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8.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進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按崗引進、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采取面談、面試和考察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6:00。 網上初審及查詢時間:10月8日11:00—10月16日16:00。 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引進公告,登陸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報名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因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影響資格審核的,由報名人員承擔相應后果。報名人員在引進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引進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登陸報名網站打印《2021年沂水縣青年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二)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并通過初審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和形式將在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談、面試的,將按照規(guī)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取消其引進資格。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包括:(1)《2021年沂水縣青年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各1份,請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2)與報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張。(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報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4)省外在職人員須提供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不足崗位計劃數(shù)4倍的,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超過崗位計劃數(shù)4倍的,增加面談環(huán)節(jié),根據(jù)面談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的參考依據(jù)。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四)體檢考察 根據(jù)面試成績排名,按照引進崗位計劃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成績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引進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回避以及原單位是否同意引進等方面的情況,對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凡存在檔案涂改、有關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學習經歷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一律不作為引進人選。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分崗位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在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對在公示期間因故造成的崗位空缺,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并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1.引進人員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因放棄選崗或其他原因造成崗位計劃空缺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國有企業(yè)引進人員按照臨沂市和沂水縣人才引進有關政策規(guī)定,工作一年以上按規(guī)定享受臨沂市高學歷人才津貼(連續(xù)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4.聘用人員在沂水縣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一年。 四、其他事項 1.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shui.gov.cn/)為本次引進工作的指定網站,有關信息以該網站發(fā)布為準,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引進人員在引進期間應及時了解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lián)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若本次引進未完成計劃數(shù)量,由沂水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另行組織調劑。 3.本次考試所有程序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4.本公告由沂水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2263773、13665497012(綜合類崗位) 0539-2276339、15153961623(縣直學校崗位)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沂水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2021年沂水縣青年人才引進崗位計劃(綜合類崗位)
附件2: 2021年沂水縣青年人才引進崗位計劃(縣直學校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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